「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,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。我相信,我們前世一定回眸超過五百次。所以我不要跟你道別、也不要跟你約定。將來某天,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。」
這是痞子蔡新書《回眸》裡的一段經典句子,我當下就在想,萬一這輩子刻意的回眸一萬次,會不會下輩子就促成一段好姻緣?但光想就覺得脖子很痛,這一萬次可不是一個小數目。
強忍著過敏的鼻子,不忍心噴嚏打在書上,對我來說這可是褻瀆了作者的一種行為。沒有人告訴我對書該有的尊敬是哪些,但我還是打從心裡認為,書是拿來看的,不是擺飾空間的工具。所以我書櫃裡滿滿的書,從來也沒有想過怎麼擺放比較好看。
我也不會為書穿上書套,因為書如果包裹了一層外衣,它會不透風的,書還是要有隨著時間逐漸泛黃的樣子。就像是圖書館裡的書,雖然有些出了摺痕讓人心疼,但至少還是有很多不缺頁,散發著書的氣味。
有人說這是紙張逐漸腐蝕的味道,但我還是喜歡這樣的氣味,因為這就是所謂的書香氣吧。
乾姐曾說,我的文筆像是痞子蔡一樣,但卻不矯情,當時我還不懂矯情是什麼,上網才查到矯情就是矯正或是修正情感。
其實寫小說、編故事的作者,哪一個不會矯情?就連我自己的文字有些元素都是矯正過的。
矯情是實際面的說法,另一個虛幻面的說法則是夢幻,也是小說之所以誘人的地方。
言歸正傳,《回眸》這本書共分為三個小故事,前兩個姑且定義為愛情故事,最後一個則像是旅遊記事。
而這本小說,我比較喜歡第二篇的【遺忘】,大概是因為我有太多的事情想要遺忘了吧。
沒有喜歡的理由,只是覺得當我遇到失憶這種事時,不知道還會不會遇到故事裡的那些人呢?
可能有人會說,那是虛幻的,現實是不會發生這類的事。但是,這就是小說的魔力啊!
寫到這裡我開始覺得,這篇讀書心得一點也不像讀書心得,倒像是很隨性的抒發文,只是拿書當題材而已。
不過,所謂的讀書心得,不就是寫著讀完書的感觸,何必去追究一定得要像寫筆記一樣,把它寫成一個報告呢?
所以,這應該要叫做【觀後感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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